当前位置: 首页 >> 关于协会 >> 组织机构  【 返回组织机构

组织机构


一、会员大会

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,其职权是:

(一)制定和修改章程。

(二)决定本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。

(三)制定和修改理事、负责人产生办法,报党建工作机构备案。

(四)选举和罢免理事、监事。

(五)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。

(六)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。

(七)决定名称变更事宜。

(八)决定终止事宜。

(九)决定其他重大事宜。


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
会员大会每届五年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,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,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同意。但延期换届最长 不超过一年  

 二、理事会

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,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,对会员大会负责

理事会的职权是:

(一)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。

(二)选举和罢免负责人。

(三)决定名誉职务人选。

(四)筹备召开会员大会,负责换届选举工作。

(五)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。

(六)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。

(七)决定设立、变更和终止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、办事机构和其他所属机构。

(八)决定副秘书长、各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。

(九)领导本会各所属机构开展工作。

(十)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。

(十一)审议年度财务预算、决算。

(十二)制定财务管理制度、分支机构等重要的管理制度。

(十三)决定本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。

(十四)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

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/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
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,情况特殊的,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。



Copyright 2012-2023 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协会版权所有  地址: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,科技大厦133室。
电话:0311-66562218  Email:hbsfhxh@163.com  网站备案:冀ICP备15027572号-1  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3087号   技术支持:网讯科技